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突出重点、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公示”的原则,现将2024年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单位责任人公示如下:
一、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蔡 伟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
管理责任人: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
曹军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森林草原防灭
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孙剑敏 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县森林草原防
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
田 俊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森林草原防灭
火指挥部副指挥长
谢卫荣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县森林草原防
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
俸金祥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森林草原防灭火
指挥部副指挥长
杨 勇 县消防救援大队长、县森林草原
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
二、各乡镇(农场社区、管理区)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
(一)孟定镇
行政责任人:黄德平 孟定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管理责任人:周建海 孟定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挂钩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外事办。
(二)耿马镇
行政责任人:周应和 耿马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管理责任人:周司颖 耿马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镇武装部部长
挂钩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
(三)勐撒镇
行政责任人:宁 博 勐撒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管理责任人:陆 迁 勐撒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挂钩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
(四)勐永镇
行政责任人:杨高飞 勐永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管理责任人:杨建昆 勐永镇党委副书记
挂钩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县广播电视局)、县民政局。
(五)大兴乡
行政责任人:张正宇 大兴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管理责任人:杨进福 大兴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乡武装部部长
挂钩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教育体育局。
(六)芒洪民族乡
行政责任人:普从柱 芒洪民族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管理责任人:字 雷 芒洪民族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乡武装部部长
挂钩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局。
(七)四排山乡
行政责任人:李桂龙 四排山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管理责任人:朱家毅 四排山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乡武装部部长
挂钩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八)贺派乡
行政责任人:李留环 贺派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管理责任人:罗玉兴 贺派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乡武装部部长
挂钩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
(九)勐简乡
行政责任人:李春云 勐简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管理责任人:普 杰 勐简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乡武装部部长
挂钩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文化旅游局。
(十)孟定农场社区
行政责任人:覃 玮 孟定农场社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管理责任人:周建兵 孟定农场社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挂钩责任单位:县公安局、耿马供电局。
(十一)勐撒农场社区
行政责任人:海燕春 勐撒农场社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管理责任人:刀金萍 勐撒农场社区管委会副主任
挂钩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十二)华侨管理区
行政责任人:李 恒 华侨管理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管理责任人:叶海舰 华侨管理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挂钩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十三)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片区
行政责任人:雷 云 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管护分局负责人
管理责任人:杨 勇 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管护分局协助负责人
(十四)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片区
行政及管理责任人:李玉新 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管护分局局长
三、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草原防灭火管理责任人
(一)临沧地雅投资管理公司管理责任人:李 坤;
(二)耿马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责任人:甘家磊;
(三)耿马林产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责任人:汪 洋;
(四)耿马创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责任人:叶均可;
(五)耿马泰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责任人:罗楚峰;
(六)嘉汉板业有限公司耿马项目点管理责任人:普海舰;
(七)耿马明宏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责任人:刘明洪。
现对上述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单位行政责任人、管理责任人进行公示,请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给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