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2021年云南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制定验收方案,按照项目建设技术要求,于2021年12月30日组织耿马自治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对4家专业合作社和4家家庭农场进行验收,全部通过实地验收。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发〔2020〕217 号)《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耿马自治县2021年补助资金为62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实际投资额的40%、单个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助。
2021年有以下8家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符合项目建设要求,通过县级验收,将予以补助。
一、耿马乔坤种植家庭农场已完成建设规模680吨的通风储藏库及冰瓶制冰设施一套,应补助资金100万元;
二、耿马勐永依绍家庭农场已完成建设规模300吨的通风储藏库及冰瓶制冰设施一套,应补助资金100万元;
三、耿马金穗农业家庭农场已完成建设规模360吨的通风储藏库,应补助资金50万元;
四、耿马瑞霖种植家庭农场已完成建设规模400吨的通风储藏库,应补助资金100万元;
五、耿马扶农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完成建设规模200吨的通风储藏库,应补助资金60万元;
六、耿马宏丰盛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完成建设规模140吨的通风储藏库,应补助资金50万元;
七、耿马县蔬园农业专业合作社已完成建设规模700吨的通风储藏库及机械冷库,应补助资金100万元;
八、耿马勐简新鲜蔬菜专业合作社已完成建设规模800吨的通风储藏库及机械冷库,应补助资金60万元;
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举报。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后将取消其补助资格。
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5日- 2022年12月12日
监督、举报电话:13988313953
来信、来访地址: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