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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8年森林防火命令
来源: 作者:刘俊潇  时间:2018年03月01日 04:52 点击率: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孟定、勐撒农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县直各部门:

 2018年3月1日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随着气温逐渐变暖,森林火险等级升高,森林防火态势异常严峻,全县一直维持高火险天气,森林火灾高发、高危的态势日益加剧。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按照县人民政府负总责、林业局全面负责、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三线责任制”和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林业局领导是重要责任人,单位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四个责任人”森林防火机制,切实将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和包片责任落到实处。各乡(镇)、农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各部门“一把手”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当做当前第一件大事,第一位要务,第一项职责亲自抓安排部署,亲自抓检查落实,亲自抓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机制和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各乡(镇),孟定、勐撒农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组建30人的义务扑火队,开展法律知识、扑救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做好物资储备后勤保障工作,加大护林员巡山力度,发现火情积极扑灭,做到扑救工作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坚决杜绝发生人员伤亡。

二、提高防范意识,全面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森林高火险期内,要求严格执行“五个百分百”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即:林区农户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100%执行计划用火报备制度、痴呆聋哑精神病等五种特殊人群和儿童要100%落实责任监护人、违规用火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对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国有林、林场、新造林地、边境线、公路沿线、林蔗结合部、城镇面山、近山等重点部位实行封山管理,做到严防死守;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实行严密监护,做到不漏一人;对保护区及重点林区的主要路口,设卡检查;对林区生产、生活性用火,严格实行用火申报和监烧制度;林区内的插花农地和林区边缘500米范围内禁止焚烧蔗稍蔗叶、秸秆或杂草;对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农事、祭祀、吸烟、野炊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放过;对故意放火案件,侦破一起、严惩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容情。

三、创新宣传方式,全面掀起宣传教育高潮

以农村为主战线,中小学生、游客、扫墓等群体为重点,突出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以《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为主要内容,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黑板报、宣传栏等方式,在全县上下掀起新一轮森林防火宣传高潮,覆盖乡镇、村组、社区和林区、使全民从思想上意识到森林防火的严峻性、重要性。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同时,推行火灾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及时向社会通报一批典型火灾查处情况,公开火灾肇事者的处罚及相关责任人的问责情况,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形成群防群控格局。

四、统一协调指挥,全面做到科学安全扑救

全县范围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和政令畅通的指挥体系,各乡(镇)、农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及时到位,靠前指挥,各成员单位、挂钩单位要按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快速进入岗位,履行好紧急支援、资金保障、后勤服务等职责,形成合力救灾的运行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和“打早、打小、打了”的灭火方针,切实杜绝发生人员伤亡、死灰复燃和重、特大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要到一线指挥扑救工作。扑火现场战略战术的制定和执行,要以人员安全、重要设施安全和村寨安全为前提,针对高火险期火势强度高、直接扑火风险大、火场清理难度大等特点,科学制定扑火方案,扑火中要注意避开危险地形、危险可燃物、危险火情、危险时段,坚持以森林防火专业队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为辅。扑火组织中要坚决做到“四个不允许”:不允许组织妇女、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上山扑火;不允许没有扑火经验的干部担任一线扑火指挥员;不允许未经安全培训,没有扑火经验和避险知识的干部群众直接到火场一线扑打明火;不允许林区群众自发到山上扑火,坚决避免扑火伤亡,确保扑救工作科学、安全、高效。

五、严格值班值守,全面执行预警响应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森林防火成员单位、民兵预备役和乡(镇)林业站要严格执行高火险预警响应机制,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县、乡(镇)森林防火机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和乡(镇)党政负责人在森林防火期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开本级行政区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执行24小时双岗、双带班应急值守及每日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保证妥善处置卫星热点和森林火情。对责任、经费、预案不落实,巡山护林不到位,应急准备不充分,组织扑救不得力导致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或人员伤亡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厉问责,绝不姑息。“清明节、泼水节、五一节、青苗节”等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全县所有森林防火责任领导、工作人员和所有扑火力量必须保持24小时备战状态,坚守岗位,所有防火扑火工具、通信设备、交通工具必须保持完好,遇有火情,保证能够快速出击,重兵扑救。同时,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上报制度,未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越级上报、多头上报或进行宣传报道,发现火情要立即报告所属辖区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并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本命令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乡(镇)林业站及村民基层组织向公众宣读,广为宣传,并严格执行。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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