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关于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九不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和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中的监督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耿马自治县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九不准”咨询和投诉电话公示如下:
咨询和投诉电话号码:0883-6520772
耿马自治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