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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党委、政府机构职能信息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16:10 点击率:

一、职能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镇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镇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七)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八)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九)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十二)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纪检监察、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基层党建综合办公室。承办基层党建日常工作,指导所属党组织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基层各类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任免、调配、考察、考核、监督、职称、档案等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承办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事项。承办经济发展计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承办辖区内的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防震救灾、应急管理、退役军人、移民、残联、红十字会等民生工作。承办辖区内的法治建设、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组织开展扶贫开发、乡村振兴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扶贫开发、乡村振兴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拟订辖区内的扶贫开发、乡村振兴工作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组织开展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的统计、动态分析、宣传教育和经验交流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一)耿马镇财政所职能职责。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规章,通过税收形式,参与镇范围内的收入分配,形成由预算内收入,非税收及组成的镇财政收入,为镇政府实现职能提供财力保证;承担镇财务收支计划、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的具体工作;按照量入为主,确保工资、保专款拨付、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促进农村经济和文教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以国家财政经济政策、法律、制度为依据,对镇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实施有效监管;通过国有财产存量的调整和增量的投入,促进镇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负责镇财务审计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镇事业中心(所)及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负责镇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以及资金的解缴;加强镇财力建设,对财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完成耿马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耿马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业农村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镇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承担推广优良种畜、禽和优良牧草,指导专业户、规模养殖场、配种站搞好畜牧商品生产和技术培训,提高科学饲养管理水平;承担辖区内动物疾病的诊断、治疗和疫情调查及预测防治工作;承担农业农机技术员和兽医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开展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农业植物病虫和防治(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农用药品、机械管理和农产品农残留监测工作;传播农业科技和经济信息;承担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土肥资源监测、土肥技术培训及技术开发服务;负责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农民负担、财务的管理和监督,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承担重点产业的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承担重点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规划、申报、建设、协调、指导、督促,并做好生产统计等服务性工作;完成耿马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耿马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林业、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技术推广工作;制定镇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承担镇生态护林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开展技术服务工作;配合林业和草原业务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和草原统计、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失和野生动植物种变化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地所有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林业和草原业务主管部门管理林业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管理辖区的镇村林场、个体木材加工点;配合林业和草原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村级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相关材料填报和管理工作;负责保护草原基础设施,巡查草原鼠虫害、草原火情以及采挖草原野生植物和其他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等情况;完成耿马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耿马镇水务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镇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保护水利活动;负责水土保持项目的规划、工程实施工作;负责范围内已建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和在建工程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负责建立健全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工程档案;负责推广水土保持,人畜饮水的科学知识和水利、水土保持技术咨询;负责镇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防;负责组织做好抗旱、防汛、抢险等工作;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完成耿马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耿马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文化、体育工作,把握好舆论导向,做好新闻宣传,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承担镇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管理和维护检修工作;认真做好耿马镇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辖区的新闻,实事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承担镇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规划设计工作,加大对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私拉乱接行为的管理;承担边境一线广播电视反渗透工作,确保广播电视信号传输的畅通,严防不法分子和敌对分子对广播电视网络干扰和破坏;承担镇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做好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承担镇采访、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工作;加强农村文艺队、各种体育队的组织辅导工作;深入持久开展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镇文化旅游宣传工作;完成耿马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耿马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根据国家、省、市和县有关村镇规划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拟定镇政府的贯彻措施;组织并参与村镇规划具体编制,并按规划组织实施;管理村镇建设的设计与施工,按规定和标准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并依法处理违章建设行为;管理镇的建设项目,参与初步设计、会审和工程竣工验收;依照有关法规积极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办理建房申请相关手续;负责镇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公益事业的维护和建设;负责镇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农村公路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镇规划建设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综合上报工作;做好移民搬迁安置、生产开发、后期扶持和管理工作,促进移民安置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村级公路的养护管理、镇村规划、道路设施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完成耿马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耿马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民政、社会保障、残联、救灾、防灾减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发动、落实等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收缴、登记及《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确保收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时足额上缴;定期在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中公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患者医药费用减免补偿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核发和下岗失业人员管理工作,为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办理有关手续;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动员组织未能继续升学的新生劳动力参加预备培训;负责社会保险参保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在离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的组织,开展文娱活动,协调医疗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承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做好劳动保障统计调查工作和协助经办机构做好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扩大工作;负责民政救济,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做好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领取和养老保险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完成耿马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地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公园9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领导班子

周国华 镇党委书记

周应和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杨智成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

  镇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

李智强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司颖 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刀百灵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洪丽春 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挂职)

李谊洁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俸玉强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杜  曦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挂职)

七、各办(所)、中心负责人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人:杨云涛

 镇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人:黄先兰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唐潮

 镇项目办负责人:刀玉兴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负责人:李华钧

 镇财政所负责人赵丽娟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罕明兴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罗向东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张

 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何金耀

 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李

  八、主要负责人简历

  周国华,男,佤族,云南耿马人,中共党员,1979年5月出生,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耿马自治县耿马镇党委书记,主管耿马镇党委全面工作。

  周应和,男,傣族,云南耿马人,中共党员,1981年10月出生,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耿马自治县耿马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主管耿马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836122401;传真号码:08836121401

邮政编码:677500

邮箱地址:gmbxb20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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