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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县司法局  时间:2024-01-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耿马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县司法局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7条内容,具体为:①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②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③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④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度预算公开;⑤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⑥耿马自治县2022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汇总分析报告;⑦耿马自治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县司法局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不断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对法定公开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注重学习提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1次,切实提升我局信息公开能力建设,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清醒认识;完善工作制度,对《耿马自治县司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行了丰富调整,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规范内有序进行。今年以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7条内容;利用“耿马普法”微博、“耿马自治县微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普法短视频等,共发布各类信息、短视频30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发布信息,由专门股室和专人对公开信息进行建设和维护,确保信息质量和公开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配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依法行政工作之中,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抓好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3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信息存在公开不及时的现象,没有做到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二是政策解读还不够规范,不够准确,还存在要素不全,形式单一等问题。三是政务新媒体作用发挥不够,没能够充分运用。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强化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进一步严标准,强要求,积极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强化工作责任。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抓、抓全面,确保公权运用到哪里,服务就跟进哪里,公开及延伸到哪里。二是继续强化工作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进行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实处。三是继续健全优化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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