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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耿马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01-1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耿马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一年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持续加强和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完善机制制度,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轨道。

  (一)主动公开。依照《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耿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信息650条,其中公开政府文件、政策解读等20条。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办理、归档环节,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栏目,发布依申请公开程序,依法受理、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耿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到个人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耿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健全完善《耿马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耿马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等流程。

  (四)平台建设运行。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文件要求不断提高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切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议提案等专栏建设维护。二是安排工作人员定期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

  (五)监督保障。耿马县人民政府公室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重要事项,县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专人专抓具体工作,统一协调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履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导、监督和检查,从而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公开内容仍比较单一,效果不够明显。二是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不够,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三是思路不够开阔,创新意识不够。

  •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研究学习,确保弄懂学懂掌握新《条例》,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效率。二是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把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效地落到实处,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开展。三是根据政务公开的内容、性质、要求和对象等,建立多种形式的公开载体,采取灵活公开方式,充分发挥网站、新媒体的便捷性进行公开,不断完善和规范网上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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