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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实施耿马自治县县城规划区及8个乡(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


来源:  作者: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9-04-0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耿政发〔2019〕24号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耿马自治县县城规划区及8个乡(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孟定、勐撒农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耿马自治县县城规划区及8个乡(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自2019年4月4日起实施,现通告如下:

  一、耿马自治县县城规划区

  (一)商服、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

  一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67.07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51.67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医疗卫生用地43.80万元/亩,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新闻出版用地36.93万元/亩,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20.67万元/亩。

  二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46.00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39.33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医疗卫生用地34.53万元/亩,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新闻出版用地28.80万元/亩,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19.67万元/亩。

  三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32.53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30.00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医疗卫生用地29.20万元/亩,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新闻出版用地23.73万元/亩,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18.00万元/亩。

  四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23.00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20.53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医疗卫生用地19.60万元/亩,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新闻出版用地16.80万元/亩,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14.40万元/亩。

  (二)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一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9.67万元/亩,二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8.67万元/亩,三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4.33万元/亩。

  二、孟定镇

  一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64.33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50.00万元/亩;工业用地19.20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医疗卫生用地41.82万元/亩,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新闻出版用地35.38万元/亩,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22.52万元/亩。

  二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45.47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37.33万元/亩;工业用地16.60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医疗卫生用地29.55万元/亩,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新闻出版用地25.01万元/亩,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18.19万元/亩。

  三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31.33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28.67万元/亩;工业用地14.53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医疗卫生用地19.43万元/亩,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新闻出版用地16.61万元/亩,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13.47万元/亩。

  孟定镇低丘缓坡区

  大湾江低丘缓坡区块: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21.47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17.87万元/亩,工业用地13.33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15.33万元/亩。

  清水河低丘缓坡区块: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30.47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23.13万元/亩,工业用地13.73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15.87万元/亩。

  三、勐撒镇

  一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35.07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31.87万元/亩,工业用地16.53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19.20万元/亩。

  二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31.80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27.60万元/亩,工业用地14.53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17.00万元/亩。

  三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24.00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20.00万元/亩,工业用地12.13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14.93万元/亩。

  四、勐永镇

  一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35.00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31.73万元/亩,工业用地16.33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18.93万元/亩。

  二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31.67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27.53万元/亩,工业用地14.40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16.73万元/亩。

  三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23.93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19.73万元/亩,工业用地12.00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14.73万元/亩。

  五、贺派乡

  一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33.33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30.00万元/亩,工业用地15.33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18.47万元/亩。

  二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24.00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20.67万元/亩,工业用地11.47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15.67万元/亩。

  六、勐简乡

  一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37.20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33.87万元/亩,工业用地16.27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18.60万元/亩。

  二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29.33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27.00万元/亩,工业用地12.07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16.00万元/亩。

  七、四排山乡

  一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28.53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24.00万元/亩,工业用地14.53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16.80万元/亩。

  二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19.67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17.47万元/亩,工业用地10.93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14.40万元/亩。

  耿马(孟定)边境贸易加工园区—县城B片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19.80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16.27万元/亩,工业用地11.53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14.67万元/亩。

  八、大兴乡

  一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28.33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23.73万元/亩,工业用地14.33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16.60万元/亩。

  二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19.33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17.27万元/亩,工业用地10.53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14.27万元/亩。

  九、芒洪乡

  一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28.07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23.40万元/亩,工业用地14.00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16.33万元/亩。

  二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19.13万元/亩,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17.00万元/亩,工业用地10.33万元/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14.13万元/亩。

                                                                     

                                                               2019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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