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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单位责任人公示》的通知


来源:  作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0-04-0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耿政办发〔2020〕15号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单位责任人公示》的通知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孟定、勐撒农场和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单位责任人公示》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做好宣传工作。在耿马电视台、耿马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给予公示公告。

 

                                                     2020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单位责任人公示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突出重点、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公示”的原则,现将2020年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单位责任人公示如下:

  一、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赵  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森林草原防灭

  火指挥部指挥长

  管理责任人:徐安全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县森林草原防

  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

  唐桂荣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县森林草原

  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

  潘汉龙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县森林草原防灭

  火指挥部副指挥长

  挂钩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二、各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

  (一)孟定镇

  行政责任人:张  超  孟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管理责任人:尹浩忠  孟定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武装部部长

  挂钩责任单位:孟定镇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县人民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县外事办公室。

  (二)耿马镇

  行政责任人:宋正东  耿马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管理责任人:李明杲  耿马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挂钩责任单位:耿马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勐永镇

  行政责任人:李若一  勐永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管理责任人:南俊臣  勐永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责任单位:勐永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

  (四)勐撒镇

  行政责任人:黄德平  勐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管理责任人:邢  倩  勐撒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挂钩责任单位:勐撒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耿马供电局、县融媒体中心。

  (五)贺派乡

  行政责任人:苏有贵  贺派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管理责任人:李  新  贺派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武装部部长

  挂钩责任单位:贺派乡人民政府,县司法局、县教育体育局。

  (六)芒洪民族乡

  行政责任人:李  勇  芒洪民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管理责任人:周壮才  芒洪民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挂钩责任单位:芒洪民族乡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民族宗教局。

  (七)大兴乡

  行政责任人:贺贵发  大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管理责任人:杨绍武  大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武装部部长

  挂钩责任单位:大兴乡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八)勐简乡

  行政责任人:田  俊  勐简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管理责任人:李国华  勐简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挂钩责任单位:勐简乡人民政府,县水务局、县气象局。

  (九)四排山乡

  行政责任人:张玉华  四排山乡党委副书记、代理乡长

  管理责任人:尹荣斌  四排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挂钩责任单位:四排山乡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旅游局。

  (十)孟定农场管委会

  行政责任人:李庆明  孟定农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管理责任人:李  瞾  孟定农场管委会副主任

  挂钩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一)勐撒农场管委会

  行政责任人:杨家武  勐撒农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管理责任人:杨春云  勐撒农场管委会副主任

  挂钩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二)华侨管理区

  行政责任人:李  云  华侨管理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管理责任人:华  旭  华侨管理区党工委副书记

  挂钩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三)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行政责任人:雷  云  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管护分局负责人

  管理责任人:雷  云  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管护分局负责人

  (十四)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

  行政责任人:董泽荣  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管护分局局长

  管理责任人:董泽荣  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耿马管护分局局长

  三、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草原防灭火管理责任人

  (一)临沧地雅投资管理公司管理责任人:李坤;

  (二)耿马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责任人:谢红祥;

  (三)耿马林产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责任人:汪 洋;

  (四)耿马创林木业有限公司管理责任人:叶均可;

  (五)嘉汉板业有限公司耿马项目点管理责任人:普海舰;

  上述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单位行政责任人、管理责任人责任公示,请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给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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