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政发〔2020〕21号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孟定、勐撒农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耿马自治县县城规划区及8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调整成果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自2020年6月15日起实施,现通告如下:
一、耿马自治县县城规划区
一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7.13万元/亩。
二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6.33万元/亩。
三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3.33万元/亩。
二、孟定镇集镇规划区
一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6.86万元/亩。
二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5.80万元/亩。
三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3.20万元/亩。
大湾江片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3.33万元/亩。
清水河片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3.73万元/亩。
三、勐撒镇集镇规划区
一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5.33万元/亩。
二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2.93万元/亩
三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1.00万元/亩。
四、勐永镇集镇规划区
一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5.20万元/亩。
二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2.80万元/亩。
三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0.86万元/亩。
五、贺派乡集镇规划区
一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4.46万元/亩。
二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0.53万元/亩。
六、勐简乡集镇规划区
一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4.33万元/亩。
二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1.13万元/亩。
七、四排山乡集镇规划区
一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4.20万元/亩。
二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0.33万元/亩。
耿马(孟定)边境贸易加工园区—县城B片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0.46万元/亩。
八、芒洪乡集镇规划区
一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2.66万元/亩。
二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0.13万元/亩。
九、大兴乡集镇规划区
一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2.40万元/亩。
二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0.06万元/亩。
2020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检
察院,人武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驻耿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