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人民政府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 正文

关于公布《耿马自治县县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的通知


来源:  作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0-12-1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耿政办发〔2020〕80号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耿马自治县县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孟定、勐撒农场管理委员会,华侨管理区,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各驻耿单位:

  《耿马自治县县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按以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未纳入《耿马自治县县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的依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实施。

  二、需动态调整(含新设、承接、取消、整合、下放和其他要素调整等)的必须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依法依规按流程进行调整。

  三、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快编制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并于2021年1月1日前将所有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授权办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清单编制和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授权办理工作,并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县级各部门事项进驻、授权情况报县人民政府。

  四、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孟定、勐撒农场管理委员会,华侨管理区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完成情况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

  附件:《耿马自治县县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版)》

  耿马自治县县级及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xlsx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关闭窗口
网站声明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