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政发〔2022〕21号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李雪洲等三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孟定、勐撒农场社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李雪洲等三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耿委〔2022〕72号)要求,经2022年5月19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六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李雪洲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任 玮 免去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 黎 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2022年5月19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驻耿各单位。 |
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