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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闻出版(版权)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来源:  作者:县新闻出版(版权)局  时间:2023-09-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二、主管部门

新闻出版(版权)

三、实施机关

(区)新闻出版部门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

五、子项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000139110000

一、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000139110000

(二)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三)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00013911000001

(四)设定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五)实施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三条

(六)监管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三十一条

(七)实施机关:(区)新闻出版部门

(八)审批层级:县级

(九)行使层级:县级

(十)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

(十一)受理层级:县级

(十二)是否存在初审环节:

(十三)初审层级:

(十四)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十五)要素统一情况:全省要素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登记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一)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有出版物零售业务。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九条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一)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二)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

(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四)许可证件名称: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五)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六)具体改革举措

1.仅限在自贸区内实行告知承诺。具体举措为:公布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已完成登记注册且已具备经营范围内含出版物零售业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2.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

(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名称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申请书,载明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3.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二)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十条

六、中介服务

(一)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

(二)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三)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四)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五)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七、审批程序

(一)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申请

受理

审查

作出决定

(二)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门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同时报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个人书面说明理由。

(三)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四)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五)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六)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七)是否需要鉴定:

(八)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九)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十)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部分情况下开展

(十一)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一)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二)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三)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10号)第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四)承诺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

(一)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

(二)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十、行政许可证件

(一)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二)审批结果名称: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自审批之日起6

(四)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许可证有效期满即失效。持证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许可证的,应当在该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许可证申请。

(五)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

(六)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七)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

(八)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许可证有效期满即失效。持证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许可证的,应当在该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许可证申请。

(九)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全国

(十)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一)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二)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三)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四)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五)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一)有无年检要求:

(二)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三十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应当按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接受年度核验。

(三)年检周期:1

(四)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

(五)年检报送材料名称:1.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2.发行单位自查报告。3.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备案回执、网页许可证信息或链接标识截屏等资料。

(六)年检是否收费:

(七)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

(八)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加盖年度核验戳记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一)有无年报要求:

(二)年报报送材料名称:

(三)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四)年报周期:

十四、监管主体

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

十五、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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