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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1年至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结果及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来源:耿马自治县审计局  作者:  时间:2024-02-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1年至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结果及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规定2023年年初项目计划安排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耿马自治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7月13日,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1年至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至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计划投资19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50万元,省级资金750万元,市级资金400万元。

12021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批复投资情况:

1)勐撒镇翁达鼓凳厂建设项目投资200万元(省级资金)。

2)勐撒镇肉牛青贮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市级资金)

3)勐简乡冻库建设项目投资300万元(市级资金)。

4)四排山乡易地置办小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投资400万元(省级资金)

2.2022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批复投资情况:

1)耿马镇生物燃料加工厂建设项目拟投资350万元(中央资金)

2)耿马镇青贮饲料粗加工厂建设项目拟投资250万元(中央资金)

3)孟定镇冻库建设项目投资150万元(中央资金)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12022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涉及乡镇积极组织实施,项目建成后,村在实现每年有稳定收入的同时,也实现了固定资产的不断增值。但同时也存在滞拨项目资金、未经批复变更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及承包保证金等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滞拨项目资金1130万元

(二)未经相关部门批复变更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三)未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及承包保证金22万元

四、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耿马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

一)建议各乡镇及项目主管部门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落实未到位资金,为后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项目实施乡镇应加快项目验收、决算、资产移交相关工作。

(三)项目实施乡镇应督促项目村加强对已建成项目的管理,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效益最大化。  

(四)各乡镇在今后申报集体经济项目时,应做细前期工作,按批准的内容实施,避免实施过程中随意调整建设内容的情况,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五、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被审计单位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采纳审计建议,问题已整改完成1个,正在整改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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