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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耿马自治县审计局  作者:  时间:2022-06-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

搬迁债务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耿马自治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48日至530日,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耿马自治县“十三五”期间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规模为14525736人,其中脱贫人口规模为11444547人,同步搬迁人口3081189人。实际安置搬迁对象14525736,其中脱贫人口规模为11444547人,同步搬迁人口3081189人。建有25个搬迁安置点,建房补助标准建档立卡搬迁户执行省级政策标准2.6万元/人,同步搬迁户执行县级标准2万元/户,较省级标准提高5000元/户。

截止2022年3月底,耿马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共筹集资金70535.46万元,共计支出69706.41万元,耿马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累计完成投19542.53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的工作要求,项目资金基本做到专款专用,债务资金管理及使用基本规范,债务资金基本做到按期还款,未发现逾期风险。但本次审计也发现还存在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决算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5个乡镇部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完工验收后未及时进行竣工决算

截止审计日,耿马自治县大兴乡、勐撒镇、勐永镇、四排山乡、耿马镇5个乡镇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完工验收后除勐撒镇三个安置点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耿马镇小平掌组安置点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四排山乡老寨村小翁弄组安置点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外,其余搬迁项目均未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应付工程款暂时无法反映实际债务。审计责令项目建设单位尽快对已完工验收项目办理竣工决算审计。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设单位应尽快办理项目竣工决算。

(二)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债务资金的管理,做到按期还款。

(三)耿马自治县2017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补充投资较大,有的安置点补充新增投资甚至达到计划投资的99.58%。项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应做好统筹规划,避免大规模增加投资,增大举债风险,增加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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