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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耿马自治县审计局  作者:  时间:2022-08-0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耿马自治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4月15日至5月27日,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耿马自治县教体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耿马自治县教体局是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的教育体育政策和规定;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措施等工作。内设综合办公室、招生考试办公室、督学办公室、基建项目办公室、教育股、计划财务办公室、党建综合办公室、教育工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人事股、教师培训办公室、体育股、安全管理办公室、信息装备办公室、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研室、疫情防控办公室等17个行政科室。属县一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46人。在职人员实有57人,其中公务员14人,事业人员43人,核定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下辖32个二级预算单位,全部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下达耿马自治县教体局2021年度预算总额为5904.52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1年总收入5959.5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8.91%;总支出7508.51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拨款14.58万元,较2020年15.03万元相比下降0.45万元,下降3%;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7.7万元,较2020年20.19万元减少2.49万元,下降12.39%;会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21万元;培训费支出4.7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9万元,下降15.89%。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耿马自治县教体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决算编制及财务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能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年度预决算;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的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耿马自治县教体局在会计核算、资金管理、接待费管理和核算、专项经费使用、固定资产采购等方面还存在不规范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耿马自治县教体局6个下属单位银行账户应计未计利息,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问题

经延伸审计发现,贺派乡教育办公室、芒洪乡教育办公室、华侨管理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城关完全小学、五华民族小学、第一幼儿园6所学校(单位)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耿马自治县支行)开设基本存款账户显示不计息状态,造成6所学校(单位)账户出现应收未收存款利息的情况。审计责令耿马自治县教体局将中国农业银行耿马自治县支行已计息入账资金于2022年9月5日前上缴县级财政。

(二)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涉及金额

经延伸审计发现,2017年12月25日耿马自治县教体局收到临沧市教育局拨入2017年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奖,至审计时,未及时下拨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形成滞留财政资金。审计责令县教体局尽快下拨滞留的财政资金。县教体局已于2022年4月22日将滞留资金下拨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审计期间整改。

(三)应缴财政款未及时足额上缴县级财政

县教体局2021年应缴国库款年末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县教体局已于审计期间将以上资金上缴了县级财政,审计期间已整改。

五、审计建议

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正确的会计制度,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行为,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将单位发生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真实、准确地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专项资金和非税收入管理,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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