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2年度上海援滇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耿马自治县审计局  作者:  时间:2023-09-1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耿马自治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20日,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的2022年度上海援滇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沪滇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建设项目4个,资金31310000.00元,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4月10日至2022年11月30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下达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省对下)4个建设项目,资金共计31310000.00元。截至2023年4月20日,项目建设资金已全部到位。实际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共计31310000.00元,已使用31310000.00元。项目主管单位:耿马自治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建设单位:耿马镇人民政府、勐撒镇人民政府、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度沪滇项目均已完工并通过县级验收。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沪滇项目实行了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设项目已按批复建设完成,资金财务管理基本规范,未出现挤占挪用等情况。该项目的实施,对我县产业发展振兴、教育事业及人居环境提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支援促进作用。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未按合同约定收取集体产业租金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及规划手续。

(二)未按规定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手续。

(三)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四)耿马镇芒蚌社区芒片组未按合同约定收取集体产业(民宿)2023年租金100000.00元。

(五)未按规定缴纳合同印花税。

(六)未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七)未按规定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

(八)未按规定办理家禽集中屠宰场(点)核准设置和家禽集中屠宰标志牌核发。

四、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耿马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

(一)严格履行基本建设项目程序,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对已建成项目设施的后期管护。

(二)尽快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完善有关工程管理资料,做好立卷归档及村集体固定资产办理登记工作。

(三)关于开展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建议各项目实施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关展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五、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耿马城投公司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问题整改中,采纳了审计建议。

  
关闭窗口
网站声明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