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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自治县2021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9-1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1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统筹推进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提高农村住房质量和品质。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0305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163号)要求,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群众为主,政府帮扶。农房抗震改造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以农户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给予技术帮扶指导并对建设有困难的农户给予部分资金支持。

——因地制宜,坚持标准。结合当地抗震设防烈度和当地民居结构样式、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实际,采取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方式开展建设,既不拔高建设标准导致农户建房负担过重,又要妥善解决农房不抗震的问题。

——聚焦重点,稳步推进。各乡镇要优先保障贫困农户基本住房安全,科学合理编制改造计划,做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目标任务

省、市下达我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3213万元。按照《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房抗震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21年指标任务分配如下:耿马镇792户、勐永镇254户、勐撒镇617户、大兴乡9户、贺派乡223户、勐简乡16户、四排山乡6孟定镇546113户为沿边小康村农房风貌提升)、芒洪乡87(农房风貌提升)。

四、改造对象和范围

(一)符合纳入对象

1.按照《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房抗震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优先用于解决之前年度已提前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2.经县、乡专业技术人员鉴定为抗震设防标准不达标的农房;已取得相关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的新建农房,农户意愿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可以纳入补助范围。

3.因受自然灾害、房屋达到正常使用年限后不能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等原因,村、组排查统计上报新增农房抗震改造农户,经农户申请、村组评议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住建部门审批后,纳入改造范围。

(二)不符合纳入对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列为改造对象: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的;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五、改造方式和资金补助标准

(一)改造方式。农房抗震改造以拆除重建为主,部分房屋经加固后能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可进行修缮加固。各乡镇要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抗震改造方式,引导农户根据农房抗震鉴定结果、经济状况和改造意愿等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抗震改造方式。农房抗震改造要注重村容村貌的改善提升,彰显地域特有的历史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点,时代特征,通过农房抗震改造引导农户提升房屋建筑水平,逐步实现新村有新貌。

(二)资金补助标准。农房抗震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对属于之前年度提前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按照当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执行;对纳入2021年度实施的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农户,综合考虑改造方式、改造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农村抗震改造补助标准。

六、住房鉴定和审批流程

(一)住房鉴定。由县、乡(镇)危房改造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根据中央和省级农房抗震鉴定与抗震改造技术导则(指南)对农村住房进行认定,明确房屋抗震薄弱环节,提出技术方案并指导实施改造。

(二)审批流程。农房抗震改造对象审批流程参照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执行。要及时向村民公开计划任务指标、补助标准、对象条件等内容;要督促落实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和相关公示;要加大向群众宣传政策工作力度,确保整个工作流程公开、公平、公正。要贯彻落实好一户一宅政策,对建新不拆旧的一律不兑现补助资金,不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范围。

七、主要内容

(一)住房摸底排查。一是结合农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以镇村为主体、挂包单位配合,对农村住房开展摸底排查,参照《云南省农房抗震认定与抗震改造技术导则(指南)》规定对农户住房进行认定,精准锁定改造对象。二是由镇村将锁定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确定改造方案。以精准核实住房存量为基础,以鉴定报告为依据,按照一户一档一方案的要求,明确改造方案。按改造实施程序,同步完成档案册填写和台账的建立工作,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账实相符,经得起检验。

(三)抓实质量管控。要建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包村推动工作。一是要组织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深入农户,帮助、指导村组干部开展好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名单公示等前期工作。二是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驻村开展现场监督管理、质量安全检查、技术服务、政策解读等工作。三是要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对不按施工方案或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违规建设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按合同履行责任,确保改造一户、质量安全达标一户。

(四)严格竣工验收。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各乡镇组织乡镇相关部门、驻村工作组、村组干部、施工单位、农户等,参照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进行验收,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工程质量、档案资料和危房改造照片、是否搬迁入住等,对符合要求的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足额兑付补助资金。县级在乡镇验收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乡镇进行30%抽查验收,以确保改造房屋质量达标,补助资金使用符合要求。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坚持以乡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实行党政同责,全力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技术指导、进度督促、工程质量抽查等工作。

(二)加强资金监管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抗震设施改造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县危改办将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加大对挤占、挪用、截留、骗取、套取农房抗震改造资金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行为移交纪检部门。

(三)加强档案管理。农房抗震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户档案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做到户档齐全、账实相符,规范管理。

(四)加强工作调度。各乡镇要加强农房抗震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调度制度,实施台账管理、节点管控,及时查摆政策执行、资金保障、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附件:1.耿马自治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住房抗震改造任务、补助资金分配表

2.耿马县2021年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对象花名册

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住房抗震认定与抗震改造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附件【耿马自治县2021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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