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领导和行业部门包保责任,全面加强煤矿和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制度的通知》(耿安发〔2022〕20号)要求,现将我县涉及的4座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清单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2年度耿马自治县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公告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