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以来挂牌督办生产安全事故督查评估工作的通知》(临安办发〔2023〕12号)《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以来市安委办挂牌督办生产安全事故督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耿安办发〔2023〕4号),市安委办督查评估组会同县安委办督查评估组于2023年3月8日至3月9日,组织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下称耿马自治县)镇清高速公路南伞隧道施工“6.27”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评估,具体报告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