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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城“12·14”地下管网施工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耿马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2-07-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城“12·14”地下管网

施工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2112141050分许,云南天朋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在耿马县城电信局旁进行地下管网施工作业抢修红绿灯线路过程中,发生一起土体坍塌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

事故发生后,耿马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临沧边合区党工委书记胡兴才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应急、消防、公安、住建、卫健等有关部门进行救援,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蔡伟要求要不惜代价抢救受伤人员,迅速组织相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开展隐患排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令)的有关规定,1215日,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信访局局长李福军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县总工会、耿马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的耿马自治县2021“12·14”县城电信局旁地下管网施工死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阅资料和推演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报告详见附件。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城“12.14”地下管网施工坍塌事故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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