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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耿马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来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  作者:  时间:2022-09-0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临沧市耿马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8]4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项目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临沧市耿马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2)建设地点:耿马县四排乡石佛洞村临沧南华纸业有限公司西南侧约500m处。

3)建设内容:项目建设1座公称能力为30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配套1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垃圾接收及贮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耿马海创环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耿马县四排乡石佛洞村临沧南华纸业有限公司西南侧约500m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P9l8tZts7J8N9wk5NfvZA 提取码: ypvv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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