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11月底,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涉及耿马自治县20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2项,整改率60%。其中,涉及我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10项问题中,已整改完成5项,整改率50%,已完成县级验收并上报市级1项。临沧市历次巡视、督察、检查反馈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涉及耿马自治县10项问题中,已整改完成7项,整改率70%。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1起投诉件已办结并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