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住宅用地供应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积极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函〔2022〕2728号)文件要求,参考耿马自治县近三年住宅用地平均交易量以及存量住宅用地情况,现将耿马自治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及存量住宅用地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一、耿马自治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意义
编制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对于客观、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科学安排住宅用地供应,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编制依据
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函〔2022〕2728号)文件要求,结合《耿马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耿马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近三年度住宅用地供地情况、本年度用地需求及存量住宅用地情况,制定本计划。
(三)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统筹做好普通商品住房和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安排,住宅用地供应量总体将参照全县住宅用地近三年年平均完成交易量以及全县存量住宅用地情况,优化结构布局,年度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应当在城镇建成区、城市新区均衡合理布局,促进职住平衡。
(四)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基本情况
2023年度我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3宗,7.7487公顷,其中,县本级供应1宗,面积4.2536公顷,边合区供应2宗,面积3.4951公顷,其中商住混合用地3宗,面积7.7487公顷。以上3宗土地全部为普通商品房用地,无公租房及保障性住房用地,拟供应方式为拍卖出让,计划供应时间为2023年12月底前。地块布局为:孟定镇集镇规划区1宗,面积4.2536公顷,临沧边境经济开发区孟定清水河口岸片区2宗,面积3.4951公顷。
(五)实施供应计划保障措施
1.科学组织保障。为实施此供地计划,按计划完成住宅用地供应,切实利用好本县国有土地出让集体决策委员会,做好住宅用地供应监管,科学审核决策住宅用地供应起始价、出让底价。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统筹,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联合,从住宅用地前期条件开发、权属调查、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招拍挂、项目引进、供后监管等各环节,齐抓共管,保障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供应实施。
2.坚持规划引领。将土地供应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紧密结合,优化空间布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年度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应当在城市建成区、城市新区均衡合理布局,促进职住平衡。
本计划向社会公开,公开网站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二、存量住宅用地供后监管情况
目前全县有存量住宅用地项目16个,涉及土地面积45.9171公顷,其中未动工项目8个16.8567公顷、已动工未竣工项目8个29.06公顷(其中未销售房屋的土地面积27.9979公顷)。2022年耿马自治县未发布住宅用地公告及出让住宅用地,详细情况见附表。
附件:1.耿马自治县2023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2.耿马自治县2023年住宅用地计划供应宗地影像位置图;
3.耿马自治县2023年第一季度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
4.耿马自治县2023年第一季度存量住宅用地宗地影像位置图;
5.耿马自治县2022年住宅用地公告供应量和完成交易量统计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