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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自治县城关完全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7-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就便免试入学的总体要求,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临沧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临教体发[2020]6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为妥善做好耿马自治县城关完全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招生公告。

一、招生人数

共5个班265人。

二、招生对象和范围

(一)招生对象

1.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并未在其他小学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2.优先招收对象: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和烈士家属子女。

(二)招生范围

1.耿马自治县县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公职人员子女、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工子女、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烈士家属子女。

2.户籍在白马社区的适龄儿童。

3.户籍在以下城区村组的适龄儿童:

(1)德党村;(2)贺嘎村;(3)街子一组;(4)街子二组;(5)街子三组;(6)街子四组;(7)汉允一组;(8)汉允二组;(9)扎木村;(10)麻栗树组(城区);(11)居民五组等村组。

4.外来务工子女:在耿马自治县城关完全小学招生范围居住的外省市县户籍在耿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进城务工子女:耿马自治县户籍(学校招生辖区外)在耿马自治县城关完全小学招生范围居住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注:原则上户籍在耿马自治县各乡镇及农场的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不招收择校学生。

三、招生办法

(一)分三批次招生

1.第一批次:户籍在耿马自治县城关完全小学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耿马自治县县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公职人员子女、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工子女、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烈士家属子女。

2.若第一批次报名招录后,有剩余学位,则招收第二批次:在耿马自治县城关完全小学招生范围居住的外省市县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若第二批次报名招录后,有剩余学位,则招收第三批次:耿马自治县户籍(学校招生辖区外)在耿马自治县城关完全小学招生范围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剩余学位采取抽号招生,招满学位为止,未招收的回户籍地就近入学。

(二)抽号办法

1.抽号时,在现场随机抽取6名教师和2名家长组成工作组,其中2名负责检验号箱、2名负责装号,请2名宣布结果,另请2名家长进行现场监督。

2.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参加1所学校的抽号,由一名家长代表参加抽号,每位家长只准抽号1次,抽号时只准抽取1张(双胞胎家庭只抽1次)。

注:出现违反规定重复报名参加两所学校抽号或多抽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第一批次:户籍在耿马自治县城关完全小学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耿马自治县县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公职人员子女、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工子女、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烈士家属子女。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1:30。

报名需携带:

(1)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的户口册原件。

(2)单位证明。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招生范围的,父母或监护人是耿马自治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公职人员、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工的需提供所在单位的证明;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烈士家属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父母(监护人)开具的单位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注明 “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或“临时聘用人员”以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学校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3)县疾控中心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4)《耿马自治县城关完全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

2.第二批次:在耿马自治县城关完全小学招生范围内居住的外省市县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下午2:30至5:30。

报名时需携带:

(1)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的户口册原件。

(2)在耿马县城居住的居住证明原件。如: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或居住证等,提供其中一种即可。

(3)在耿马县城经商务工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

(4)县疾控中心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5)《耿马自治县城关完全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

注:

(1)符合一二批次报名条件的,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学校不予补录。

(2)若出现我校学位已招满,符合一二批次报名条件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到耿马自治县五华民族小学报名。

3.若第二批次已招满学位,就不再组织第三批次报名。

4.第三批次:耿马自治县户籍(学校招生辖区外)在耿马县城居住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1:30。

报名需携带材料:

(1)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的户口册原件。

(2)在耿马县城居住的居住证明原件。如: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提供其中一种即可。

(3)在耿马县城经商务工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

(4)县疾控中心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5)《耿马自治县城关完全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

注: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方可参加报名抽号。

(二)报名地点:耿马自治县城关完全小学教学楼一楼

(三)分班

1.学校一律不设重点班,设5个平行班,学生采取随机分班。

2.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分班或调班,一经发现,不予报到注册,取消在我校就读资格。

五、温馨提示

(一)报名时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学校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材料不齐全的不予报名登记。

(二)请家长带孩子到现场报名。

(三)不按时报名的,后果自负,逾期不再办理招生补录手续。

(四)我校不能容纳的适龄儿童,请家长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或县城周边学校报名就读。

(五)报名时需提交《耿马自治县城关完全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和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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