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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质量专项监督检查


来源: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3-07-1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产品安全检查。

重点对经营者是否无照和超范围经营、是否进行进货查验、是否销售无厂名、厂址、合格标识的“三无”电动自行车头盔开展排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指导经营户要进购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等标识规范、明示产品执行标准的产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电动自行车成员头盔经营行为。对发现销售未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的“问题头盔”现场要求经销商立即下架并停止销售。同时,向商家及社会大众宣传2023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告知消费者在选购头盔产品时注意事项,提醒消费者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反映问题。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结合即将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持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头盔经营主体的宣传,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头盔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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