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货物认领公告
2019年5月11日,耿马县公安局在耿马县境内查获走私牛51头,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以》(云政发[2014]53号)、《临沧市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处置操作流程(试行)》(临政打私发[2017]1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1.黄牛29头,净重11270千克;
2.水牛22头,净重9650千克。
以上物品查获现场无货主,承运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涉嫌为走私货物,已按法律规定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耿马县公安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883-6128804。
此公告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