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货物认领公告
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0月5日,耿马县公安局在耿马县境查获柴油3车7440.52升、大米7车18.706吨、玉米4车17.689吨。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以》(云政发[2014]53号)、《临沧市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处置操作流程(试行)》(临政打私发[2017]1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1、号牌为云云SM2466的货车车厢内装载的柴油1625升;
2、号牌为云SR1712的货车车厢内装载的柴油3917.84升;
3、号牌为云SR1712的货车车厢内装载的柴油1897.68升;
4、号牌为云SX3589的货车车厢内装载的大米1.175吨;
5、号牌为云SA2252的货车车厢内装载的大米0.752吨;
6、号牌为云SG1957的货车车厢内装载的大米1.269吨;
7、号牌为云SAN159的货车车厢内装载的大米1.692吨;
8、号牌为云S95360的货车车厢内装载的大米2.491吨;
9、号牌为云A7BD61的货车车厢内装载的大米9.4吨;
10、号牌为云SAL810的货车车厢内装载的大米1.927吨;
11、号牌为云0951269的货车车厢内装载的玉米3.92吨;
12、号牌为云0951265的货车车厢内装载的玉米2.45吨;
13、号牌为云MW4002的货车车厢内装载的玉米7.399吨;
14、号牌为云0964026的货车车厢内装载的玉米3.92吨;
以上物品查获现场无货主,承运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涉嫌为走私货物,已按法律规定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耿马县公安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883-6128804.
特此公告
耿马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