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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注销户口办事指南


来源:  作者:公安局   时间:2018-11-0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办理材料
(一)申报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在国(境)外死亡的,需提交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或者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确认死亡证明;
2.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3.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
4.其他能够证明公民死亡的材料。
二、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即办即取或网上办理—窗口办结。
三、办理地点
办理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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