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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管理的政策解读


来源:  作者: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时间:2022-09-3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930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80号)精神,耿马自治县印发实施《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耿政办发〔202273号)(以下简称《通知》),并公布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耿马清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20221月,国务院印发公布了本级的“一通知一清单”,6月底,省政府印发公布了本级的“一通知一清单”,9月底,市政府印发公布了本级的“一通知一清单”,并就有关事项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起草了《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编制了《耿马清单》,组织9个乡镇、34个县级部门开展两次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对具委编委办开展单独征求意见建议,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耿马清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通过县政府法律顾问中心合法性审查,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印发实施《通知》和《耿马清单》。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构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保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3个部分,《耿马清单》及汇总表作为附件。

第一部分,构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明确编制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更新完善办事指南3项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

第二部分,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明确通过强化清单管理、严治变相许可、严守监管底线、优化审批服务4项措施,切实发挥清单作用。

第三部分,保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从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上下协同、开展宣传培训3个方面提出要求,保障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落实落地。

三、《耿马清单》主要内容

经对照梳理,在临沧市366项行政许可事项中,耿马自治县应依法承接行政许可事项共248项,其中,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事项246项,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许可事项2项,我县无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耿马清单》共涉及9个乡镇、24个县直部门和10个驻耿单位,其中,县级实施的事项232项,中央和省市属驻耿单位实施的事项16项,乡镇实施的事项5项(其中2项为县、乡两级共同实施),包含审批事项223项,初审事项7项,受理事项11项,受委托事项7项。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清单科学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更新办事指南,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同时,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是加强有关清单衔接。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协调联动,适时作出相应调整,确保各类行政许可事项保持一致。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清单进一步厘清各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施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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