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通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09:34 点击率:

云南云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学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007****7867,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南亚风情第一城南亚星河苑C4幢写字楼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日常监管缺位,对属于自身产权的临时施工用电力线路未尽到日常管理职责,对施工工地留守人员疏于管理,致使留守人员将电力设施设备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拆除施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100000.00大写:壹拾万元

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我局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耿应急罚[2022]13号)。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单位应当自本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9

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甘东西路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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