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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01-0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耿马自治县第十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316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人民政府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第十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治县届人大次会议交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共189件,按职责权限,分别交由28个职能部门承办,已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理答复,办100%其中,A100件、B67件、C22。共收到代表反馈征询意见189件,满意184,占97.35%;基本满意5件,占2.65%10件重点建议A7件、B2件、C1件。(详见附件)

(一)建议所提问题已解决、基本解决或意见已被采纳的有100件(含重点建议),占总建议数的52.91%。

如:周应和、刀晓燕、张跃魁代表提出的《关于重新规划中心城镇大牲畜交易市场及屠宰场的建议》(第069),2022年我县在耿马镇甘东社区3公里砖厂原址新建耿马自治大型牲畜交易市场,项目总占地面积24.62,项目总投资879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2022年沪滇帮扶项目资金。耿马自治大型牲畜交易市场已于20221225正式投入运营。又如:魏秀文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及时兑付蔗款的建议》(第064号),为破解甘蔗产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从2018年起,我县金融部门与制糖企业探索“蔗农贷”进行融资,加大了蔗款的兑付力度,2022年办理“蔗农贷”3.5亿元,2021/2022榨季蔗款于2022630日前全部支付完成,是近十年来兑付蔗款最及时的一年。

(二)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67件(含重点建议),占建议总数的35.45%

如:马永泉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改造全县农村电网的建议》(第063),耿马供电局2022年计划投资7179.54万元,2023年计划投资5968.78万元,2024年计划投资2005.62万元,2025年计划投资313.03万元,用于耿马电网改造、建设。通过项目的逐年实施,着力补齐农村电力基础设施短板,为耿马自治县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电力保障。又如:杨琴、贺三党、姚燕、唐永兴、陈庆红、王孟云、张贵荣、钱伟、李昌荣、杜海生、付玉芳、海燕春等代表提出的修建道路、道路硬化等农村公路建设的建议,目前,代表们提的建议已列入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十四五”规划,下步将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待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下达后方可进行建设。

(三)建议所提问题因受事权限制或受体制、政策、财力等因素制约,目前难以解决,承办单位已作解释说明的有22件,占建议总数的11.64%。

如:散巩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保留孟定镇河西社区勐亮组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议》(第019号),经县自然资源局核实,该地块为2021年违法图斑,位于孟定镇河西社区,用地面积0.3268公顷。经与耿马自治县“三线三区”划定数据套合,该地块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3268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故该地块无法完善用地手续。又如罗绍琴、黄德平、赛银、普从柱等代表提出的修缮村委会办公楼、搬迁村委会、配齐办公设备、实施“四位一体”项目等建议,目前,代表所提建议已纳入项目库备案,但由于目前暂无相关项目支持,所以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责任。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依法履职、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自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接到县人大常委会转交县人民政府办理的189件建议后,迅速安排,逐一分析,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完成时限等内容,形成工作台账,第一时间分解到承办单位,提出办理要求,为精准高效开展办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强化质量意识,完善办理机制。县人民政府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承办股室分级负责,在严守办理时限的基础上,将办理质量放在突出位置,严把办理规范、复文审核等关键环节,要做到办理任务、人员、时限、质量“四落实”,切实提升建议办理质效。

(三)注重凝聚合力,提升办理满意度。始终坚持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反馈的联络机制,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文来文往”与“人来人往”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沟通交流,深入挖掘所提意见建议闪光点。特别是对综合性较强的事项,主办单位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协办单位密切配合、高效协作,准确理解代表建议的初衷,把握问题症结,共同研究落实举措,努力与代表达成共识,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四)注重成果转化,推动改革发展。县政府注重将代表意见建议吸收转化为做好政府工作的硬招实招,始终把建议办理工作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充分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具有建设性的思路对策,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努力把代表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关心、支持和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下,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但是与各位代表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建议完成率还不高。一些建议办理进度较慢,没有达到代表预期。二是沟通联系还有差距。三是答复工作还不规范。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改进。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将建议办理工作变为转变作风、联系群众和接受监督的自觉行动。进一步提升办理质量,切实提高办理效率,把建议办理作为提升政府公信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坚决杜绝“重答复、轻落实”,真正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二是科学精准施策,提升办理质量。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建议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办理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落实好以往各项办理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在抓实、抓细、抓深上下功夫,着力完善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办、反馈和跟踪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成效。

三是积极沟通协调,加强督办力度。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和交流互动,巩固办理成果,确保办理工作公开、透明、及时、有效。加强对承办单位的协调和指导,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办理效率。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理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办理人员素质,落实责任制,提高办理效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办理落实好人大代表建议关乎民生、体现民情、表达民意,意义深远。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各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下,继续以“代表满意、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提升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报告完毕。

 

附件: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10件重点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附件

 

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10件重点建议

办理落实情况

 

一、办理结果为A类的7件重点建议落实情况

(一)字学伟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孟定镇尖山村垃圾处理场的建议》(第026号)。目前已制定耿马自治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垃圾项目实施方案,其中计划在尖山村新建日处理2的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及垃圾收集清运设施,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开行项目贷款支持。待资金下达后组织实施,确保耿马自治县现代化小康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二)谢启云、余波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立项搬迁华侨管理区侨星幼儿园的建议》(第053号)。目前,上级已下达华侨管理区侨星幼儿园建设资金共234.5万元,待项目建设用地落实后立即组织实施。

(三)宁博、王绍军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帮扶耿马光度饲草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建议》(第077号)。耿马光度饲草种植专业合作社获得农业农村部门2022“粮改饲”项目支持,补助资金23.33万元。

(四)李留环、钟永霞、刀志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延伸贺派乡芒抗社区凤梨产业链的建议》(第130号)。20198月,通过电商平台+网红直播和参加上海百县百品水果组评比等一系列营销方式后,贺派乡凤梨产业的单价和品牌有了大幅提升。202110月份再次获得国家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的支持,计划把贺派乡凤梨在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进行深加工,延伸出果干、果汁等系列产品,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

(五)罗进腾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四排山乡石佛洞村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第143号)。生态环境部门实地核实,临沧南华纸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采用碱法制浆,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地理位置和天气原因会出现雾气集聚,随着中午气温升高空气流动会扩散产生一定的气味。已督促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现场管控及通风,避免造成雾气聚集,减少及杜绝气味污染。

(六)张正宇、海燕春代表提出的《关于启动勐撒镇至大兴乡公路“四改三”路面提级改造的建议》(第146号)。目前,勐撒镇至大兴乡公路“四改三”路面提级改造项目,上级已下达计划,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待前期工作完成后方可进行招标工作并开工建设。

二、办理结果为B类的2件重点建议落实情况

(七)普从柱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加快建设芒洪乡垃圾处理场的建议》(第157号)。目前,芒洪乡垃圾焚烧厂项目已通过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实施,现芒洪乡人民政府正在积极办理项目用地报批手续,待用地手续完善后即可组织项目实施。

(八)李昌荣、金标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修建临清高速公路勐简互通至勐简集镇连接桥的建议》(第171号)。县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向上级争取列入十四五规划,待项目计划下达后方可进行建设。

(九)叶新传、俸金保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羊耿线(勐永段)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第183号)。关于对河底岗检查站至河底岗加油站、河底岗社区街道口两端积水和长年水淹路面的问题,耿马公路分局计划采取重新建设排水沟或升高路面等办法进行整治。导致该隐患出现的原因主要是公路两侧居民填埋排水沟、水田种植户在公路左侧路肩设置拦水埂等导致长期排水不畅。勐永镇人民政府、耿马公路分局、耿马路政大队、自然资源、水务等相关部门积极与附近居民协商解决排水沟问题,因土地问题未达成一致,所以该隐患仍未能解决。又因该路段行政等级为国道公路,升高路面项目需要逐级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所以耿马公路分局下一步将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项目,同时加大路巡力度,发现路面堆积泥石流,及时进行清理;二关于对人员出入较多的勐永镇中心完小、勐永镇医院、勐永中学、新和村完小以及河底岗社区的第二个路口,安装振荡带、警示灯、警示牌、爆闪灯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议耿马公路分局已在上述路段设置了标志牌16块、爆闪灯1盏、振荡减速带 160.65米,共投入资金69997.5元。

三、办理结果为C类的1件重点建议落实情况

(十)明琳云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立项重建孟定镇糯峨村卫生室的建议》(第043号)。搬迁建设孟定镇糯峨村卫生室暂无项目资金支持,下一步,卫健部门将继续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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