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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年04月19日 16:37 点击率: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报送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通知》要求,耿马自治县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资金统筹规模及来源。根据中央、省、市、县资金统筹相关规定,2023年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为11106.8万元,其中:中央10215.8万元、省级891万元。资金来源分别是:县乡村振兴局4485万元、县民族宗教事务局727万元、县林业和草原局89万元、县交通运输局839万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16.8万元、农业农村局4129万元、勐撒农场管委会221万元。

整合后资金投向。根据对标补短分析,结合可整合资金量,2023年年初计划实施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1106.8万元。农业生产投入3260.8万元,占比29.4%;畜牧生产投入128万元,占比1.2%;林业改革发展89万元,占比0.8%;水利发展5.36万元,占比0.05%;农田建设投入4129万元,占比37.2%;农村环境整治投入512.72万元,占比4.6%;农村道路建设投入1869.12万元,占比16.8%;农村危房改造616.8万元,占比5.6%,其他投入496万元,占比4.5%。

现将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419日至428日,如有异议,请与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办公室联系电话:0883-6121107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奎跃琴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3988324829

许红丽 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规划站工作人员   15208831682


附件:耿马自治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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