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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年09月02日 16:54 点击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等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资金统筹规模及来源。根据中央、省、市、县资金统筹相关规定,2023年调整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6178.8万元,其中:中央13551.8万元、省级2627万元。资金来源分别是:县乡村振兴局6953万元、县民族宗教事务局767万元、县林业和草原局89万元、县交通运输局839万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16.8万元、勐撒农场管委会257万元、农业农村局6657万元。

调整后资金投向。根据对标补短分析,结合可整合资金量,2023年调整后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6178.8万元。1.农业生产投入4788.908万元2.畜牧生产投入128万元3.林业改革发展89万元4.水利发展9.36万元5.农田建设投入6657万元6.农村环境整治投入787.32万元7.农村道路建设投入1935.012万元8.农村危房改造616.8万元9.其他投入1167.4万元

现将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92日至912日,如有异议,请与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办公室联系电话:0883-6121107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奎跃琴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3988324829

许红丽 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规划站工作人员 15208831682


附件: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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