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耿马县城、贺派坝区和华侨管理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实战演练的通告(第30号)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年04月12日 14:42 点击率:

关于耿马县城、贺派坝区和华侨管理区开展

全员核酸检测实战演练的通告

30

 

广大居民朋友们

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在耿马县城贺派坝区华侨管理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实战演练。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耿马县城:202241307:0012:00

贺派坝区、华侨管理区:202241314:3018:00

二、采样范围

耿马县城采样范围为:县城17个网格、新城村3个组、团结村邦掌山及红土坡组居民群众含本地常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

贺派坝区采样范围为:芒抗社区、贺派村、落阳村、水平村居民群众含本地常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

华侨管理区采样范围为:华侨社区居民群众含本地常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

三、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踊跃参与、服从管理,携带手机、身份证、护照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到各自网格点参加检测,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二)实战应急演练期间,对出入检测范围的主要交通要道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采样期间超市、农贸市场、商铺等经营场所暂停营业,人员原则上不进不出,请广大居民朋友提前安排好行程。检测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完成采样后居家等待检测结果。

(三)2022413日当天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贺派卫生院、华侨卫生院暂停对外核酸采样检测。

(四)请全体居民在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并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

(五)检测结果将通过云南健康码平台反馈。

(六)躲避、拒绝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采样的,村(社区)、网格、派出所不再为其办理任何证明(含出入耿证明、子女入学证明等),同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属公职人员的报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属个体工商户的报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属项目工程的报监管部门停工处理。

(七)本次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

特此通告

 

 

 

耿马自治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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