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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耿马自治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行政执法 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的公开


来源:  作者:财政局   时间:2020-12-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报告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行政执行公示办法》《耿马自治县司法局关于报送并及时公开2020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财政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现将2020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主体基本情况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耿马自治县财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3527015297951N;成立日期:1957.09.01;法定代表人:张剑魁;所属领域:财政;监督部门:耿马自治县司法局;内设监督机构名称:财政监督股。

   (二)执法人员

    根据“三定”方案,行政编制36人,实际在编人员35人。原持证人员16人,现已全部到期。

       (三)公示网站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行政执法信息>年度行政执法数据信息。

   (四)公开内容

    2020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及汇总表。

    二、行政检查情况

    2020年财政全年开展行政检查4件: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财政票据年度检验“验旧领新”和专项检查联合“双随机”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抽查;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评级专项检查。

    三、行政执法措施

   (一)行政执法监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二)执法采取随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根据监督工作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共同进行现场监督。

   (三)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取得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在执行监督任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对监督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收到对行政执法行为提起投诉、举报、控告的,进行实登记,核实情况,按规定程序办理。  

    四、存在问题

   (一)宣传力度有待提高,密切联系群众有待加强,部分群众对财政执法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增加执法难度。

   (二)目前财政持有行政执法证已全部失效,但因个人意愿,更换或报考行政执法证的人积极性普遍不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切实把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阳光执法。

   (二)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执法条件和执法装备,推进交通工具和执法装备等工作条件的标准化建设,将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全力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所需业务经费。

   (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举措,确保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加强行政执法报考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水平。 

附件:   财政-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12.21.xls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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