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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报告


来源:  作者:民政局   时间:2020-12-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行政执行公示办法》《耿马自治县司法局关于报送并及时公开2020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民政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现将2020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主体基本情况

  (一)执法主体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35270152977407;法定代表人:刘开良;所属领域:民政;监督部门:耿马自治县司法局;内设监督机构名称:驻县人大纪检监察组。

  (二)执法人员

  根据“三定”方案,行政编制9人,实际在编人员12人。原持证人员人均已全部到期。

  (三)公示网站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行政执法信息>年度行政执法数据信息。

  (四)公开内容

  2020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及汇总表。

  二、行政检查情况

  2020年民政全年开展行政检查6件:社会团体年度监督检查3件;民办非企业年度监督检查2件;慈善组织年度监督检查1件。

  三、行政执法措施

  (一)行政执法监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二)执法采取随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根据监督工作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共同进行现场监督。

  (三)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取得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在执行监督任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对监督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收到对行政执法行为提起投诉、举报、控告的,进行实登记,核实情况,按规定程序办理。  

  四、存在问题

   (一)宣传力度有待提高,密切联系群众有待加强,部分群众对财政执法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增加执法难度。

   (二)目前民政持有行政执法证已全部失效,但因个人意愿,更换或报考行政执法证的人积极性普遍不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切实把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阳光执法。

  (二)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举措,确保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加强行政执法报考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水平。

   附件: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汇总表.xls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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