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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


来源:  作者:发展改革局   时间:2020-11-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

  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制度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9号)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耿马自治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耿政办发〔2019〕37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进依法治县、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规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权利,不得违法增加办事的条件、环节等负担,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

  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执法信息、便捷办理各种手续、有效监督执法活动,防止执法扰民、执法不公。

  坚持务实高效。聚焦各地各部门执法实践需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注重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便于执法人员操作,切实提高执法效率,防止程序繁琐、不切实际。

  坚持改革创新。在确保统一、规范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更新理念、大胆实践,不断探索新工作机制,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防止因循守旧、照搬照抄。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加强资源整舍、信息共享,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高度融合,防止各行其是、重复建设。

  (三)工作目标

  “三顼制度”在我局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任务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依据省级制定出台的《云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办法》,按照“谁执行、谁公开”的原则,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明确公示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事项,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活动有效的重要保证。依据省级制定出台的《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按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执法类别,制定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责任追究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储存、归档、使用等规范化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迹和可回溯管理。

  (三)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据《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定,完善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法制审核主体,配置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探索建立全体系统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进一步明确审核范围,依据审核办法,结合本单位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等因素,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审核责任,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得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法制。

  (四)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化平台建设,按照要求录入涉及我局的行政执法主体信息。二是充分利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动执法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上公示,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解决“信息孤岛”等问题。三是强化智能应用。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5月)

  1.制定方案。根据县政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我局具体工作方案,于2019年5月25日前报送县司法局备案。

  2.参加培训。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有关执法业务骨干培训,提高三项制度组织推动和法制审核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制度阶段(2019年6-8月)

  1.在2019年8月底完成细化完善本部门的有关制度、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服务指南、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等工作,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2.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于2019年11月底前在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全面实施和整改提高阶段(2019年9-10月)

  1.规范实施。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规范重点执法行为,对薄弱执法环节不断健全强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优化提升。不断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

  (四)总结报告阶段(2019年11月)

  我局根据推行“三项制度”的各项任务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方向,积极探索创新。2019年10月底将工作总结及自检自查情况报县司法局。

  四、组织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做好“三项制度”的实施工作,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成立领导小组,确保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二)健全制度体系。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体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载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配合推进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积极做好有关制度衔接工作,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

  (三)强化统筹衔接。要将开展“三项制度”工作与全县深化机关作风整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扥法制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在原有推行“三项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完善,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提出问题。

  (四)加强工作调度。具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要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抓好各项制度贯彻落实。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名单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推行“三项制度”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名单

  组  长:杨春文

  副组长:周鲁贝

  成  员:胡萍、鲁维帅、龚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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