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字云非: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8月13日对你作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耿自然资罚催字〔2021〕27号)。因多次与你联系未果,且本局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该《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本局于2021年9月16日依法向你进行了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耿自然资罚催字〔2021〕27号),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杨金补 联系电话:0883-3067707
地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公园路63号
附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耿自然资罚催字〔2021〕27号)
附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耿自然资罚催字〔2021〕27号).pdf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