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9号令),《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核验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22〕1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耿马自治县于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31日开展2021年度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核验工作。耿马鸿运物流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耿马政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临沧韩娅劳务派遣有限公司3户企业按要求在劳动关系网厅进行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核验,并向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2021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书面报告,经核验,耿马鸿运物流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耿马政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临沧韩娅劳务派遣有限公司3户企业核验结果为合格,特此公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