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管理城区大牲畜交易的通告
来源: 作者: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年12月01日 09:37 点击率:


为规范管理耿马自治县城区范围内大牲畜交易等经营行为,促进文明县城、美丽县城、卫生县城建设,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2月25日起,耿马县城市规划区、交通主干道范围内一律严禁从事大牲畜交易经营活动,所有需进行活体大牲畜交易(牛、羊、猪等)的农户、个体户、企业等,须到耿马自治县大牲畜交易市场(地址:耿马县城孟定方向三公里处原耿祁红砖厂)进行交易。

二、为激励原有大牲畜交易合法经营户积极配合参与,凡在2022年12月25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入驻并正常经营的,免收该段时间内的市场设施租赁费;凡在2023年2月1日以后入驻经营的,市场设施租赁费按正常市价收取,不再享受减免的优惠政策。

三、从2022年12月25日起,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力量对通告规定范围内大牲畜交易占道、沿路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依法查处。

四、耿马自治县大牲畜交易市场管理业主为耿马聚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设施租赁业务由耿马聚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受理。办公地址:耿马自治县大牲畜交易市场内,联系人:字华俊,联系电话:13618837527。

特此通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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