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公 告
第17号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7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尹国光主任受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新时代耿马经济社会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真正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开创新时代耿马建设新局面、谱写好中国梦的耿马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