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耿马自治县孟定镇人民政府拟定于2023年2月28日举行孟定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价听证事项
调整孟定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二、听证会召开时间
拟定于2023年2月28日9:00-12:00时,具体以会议通知时间为准。
三、听证会召开地点
拟定在孟定镇一楼大会议室。
四、听证代表数量及产生方式
(一)参加人员报名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此次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数量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共计69名,其中:拟定参加听证代表63人,由县级相关单位、镇直相关部门及企业组织代表和消费者组成;旁听人员5人;新闻媒体1人。
1、参加听证代表63名。
(1)县级政府部门代表13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人、县发展和改革局1人、县司法局1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人、临沧环境保护局耿马分局1人、税务局1人、市场监督管理局1人、县卫生局1人、县医疗保障局1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人、道路运输管理局1人、县总工会1人、公路管理局1人。
(2)镇级政府部门代表9名:镇党政综合办公室1人、镇经济发展办公室1人、镇对外合作和口岸城镇建设办公室1人、镇边防委员会办公室1人、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人、孟定税务局分局1人、孟定市场监督管理所1人、孟定道路运输管理局1人、孟定司法所1人。
县人大、县政协代表2名:县人大、县政协代表各1人。
(3)城关、下城、罕宏、贺海社区代表20名:城关、下城、罕宏、贺海社区各5人。
(4)消费者代表10名:居民代表5人、个体经营户代表5人。采取消费者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委托消费者组织和其他部门、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5)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代表8名。孟定宏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1人、耿马县民族中学1人、孟定南华糖业有限公司1人、允相花园小区1人、艾叶小区1人、孟定污水处理厂1人、镇个体经营协会代表1人、镇消费者协会代表1人。
(6)驻孟单位代表1名:临沧边合区管委会1人。
2、旁听人员5名。由镇村镇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按照报名顺序选取。
3、新闻媒体1名。由镇村镇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邀请新闻媒体参加。
五、报名方式
凡有意成为听证消费者代表参加听证会和旁听的人员,可于2023年2月26日下午17:00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营者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孟定镇村镇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孟定镇两办三中心)报名,联系人:尚依,联系电话:13988314653(经本人同意公开)。
特此公告。
附件:孟定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