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财政局》(临人社便函〔2020〕223号)的规定,现将拟录用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录用对象及条件
1.何嘉华,男,拉祜族,生于1995年3月20日,经耿马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公示时限及相关事项
公示期为五日(2023年8月14日至8月18日),若发现不符合相关就业困难援助对象及条件人员,望广大群众在公示期内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举报。
举报电话:6126619
耿马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