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来源: 作者:民族宗教事务局 时间:2023年08月24日 17:00 点击率: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

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特定

事项

公开目录

耿马自治县民族宗教局信息公开目录采用文件类别进行分类,即:政策法规、公示公告、行政许可、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县政府网站



2

公开指南

1.信息公开的范围

2.信息公开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3.信息获取方式

4.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材料、申请渠道、申请表及办理流程等

5.监督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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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开年报

每年1月及时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每年1月31日前公开上一年度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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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依申请公开

1.受理申请机构

2.申请的提出方式

3.申请的处理标准

4.申请表

5.网上申请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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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权责

清单

权责清单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其他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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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行政许可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具体包括:

1.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扩建初审;

2.寺观教堂扩建初审;

3.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设立初审;

4.寺观教堂设立初审;

5.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异地重建初审;

6.寺观教堂异地重建初审。

1.网上办理途径

2.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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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行政许可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1.网上办理途径

2.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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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具体包括:

1.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不影响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审批;

2.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改变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初审。

1.网上办理途径

2.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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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1.网上办理途径

2.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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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1.网上办理途径

2.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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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行政处罚

对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处罚

1.行使主体

2.职权名称

3.责任事项

4.追责情形

5.追责依据

6.监督方式

7.救济途径

8.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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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对干扰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正常宗教活动的处罚

1.行使主体

2.职权名称

3.责任事项

4.追责情形

5.追责依据

6.监督方式

7.救济途径

8.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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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对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等违法活动的处罚

1.行使主体

2.职权名称

3.责任事项

4.追责情形

5.追责依据

6.监督方式

7.救济途径

8.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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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

1.行使主体

2.职权名称

3.责任事项

4.追责情形

5.追责依据

6.监督方式

7.救济途径

8.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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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行政处罚

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处罚

1.行使主体

2.职权名称

3.责任事项

4.追责情形

5.追责依据

6.监督方式

7.救济途径

8.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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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对宗教活动场所未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1.行使主体

2.职权名称

3.责任事项

4.追责情形

5.追责依据

6.监督方式

7.救济途径

8.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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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对宗教活动场所发生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1.行使主体

2.职权名称

3.责任事项

4.追责情形

5.追责依据

6.监督方式

7.救济途径

8.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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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处罚

1.行使主体

2.职权名称

3.责任事项

4.追责情形

5.追责依据

6.监督方式

7.救济途径

8.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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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行政处罚

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的处罚

1.行使主体

2.职权名称

3.责任事项

4.追责情形

5.追责依据

6.监督方式

7.救济途径

8.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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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对宗教出版物含有破坏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和睦相处内容的处罚

1.行使主体

2.职权名称

3.责任事项

4.追责情形

5.追责依据

6.监督方式

7.救济途径

8.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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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对宗教出版物含有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内容的处罚

1.行使主体

2.职权名称

3.责任事项

4.追责情形

5.追责依据

6.监督方式

7.救济途径

8.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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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对宗教出版物含有宣扬宗教极端主义内容的处罚

1.行使主体

2.职权名称

3.责任事项

4.追责情形

5.追责依据

6.监督方式

7.救济途径

8.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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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行政处罚

对宗教出版物含有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内容的处罚

1.行使主体

2.职权名称

3.责任事项

4.追责情形

5.追责依据

6.监督方式

7.救济途径

8.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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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对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或者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处罚

1.行使主体

2.职权名称

3.责任事项

4.追责情形

5.追责依据

6.监督方式

7.救济途径

8.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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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对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处罚

1.行使主体

2.职权名称

3.责任事项

4.追责情形

5.追责依据

6.监督方式

7.救济途径

8.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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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对擅自组织信教公民到国外朝觐的处罚

1.行使主体

2.职权名称

3.责任事项

4.追责情形

5.追责依据

6.监督方式

7.救济途径

8.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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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处罚

1.行使主体

2.职权名称

3.责任事项

4.追责情形

5.追责依据

6.监督方式

7.救济途径

8.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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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对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处罚

1.行使主体

2.职权名称

3.责任事项

4.追责情形

5.追责依据

6.监督方式

7.救济途径

8.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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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对未经审定使用或者不规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处罚

1.行使主体

2.职权名称

3.责任事项

4.追责情形

5.追责依据

6.监督方式

7.救济途径

8.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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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对外国人违反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的处罚

1.行使主体

2.职权名称

3.责任事项

4.追责情形

5.追责依据

6.监督方式

7.救济途径

8.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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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行政强制

对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或者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予以取缔

1.催告

2.代履

3.事后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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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其他权力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审定

1.网上办理途径

2.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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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教职人员备案,具体包括:

1.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

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成人员备案;

3.宗教教职人员备案。

1.网上办理途径

2.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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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其他权力

外国人携带宗教印刷品、宗教音像制品和其他宗教用品入境的处理

1.行使主体

2.职权名称

3.责任事项

4.追责情形

5.追责依据

6.监督方式

7.救济途径

8.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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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境内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的宗教活动场所的认可和临时地点的管理

1.网上办理途径

2.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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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重点领域及职责业务信息

财政资金

年度部门经费预决算情况(含“三公”经费、绩效目标管理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财政部门批复预决算及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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