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来源:耿马自治县公安局 作者:耿马自治县公安局 时间:2023年09月13日 18:30 点击率: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责任单位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机构信息

领导信息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领导姓名、职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2

特定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

■政府网站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3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年度报告

4

政策法规

政策文件解读

临沧市人民政府、市公安局、省公安厅涉及公安工作政策文件、地方性法规相关解读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县公安局政工办

5

通知公告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公开

6

执行公开

警务公示

警务信息公示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县公安局各部门

7

管理公开

权责清单

公布本部门权力清单、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政务服务网



县公安局各部门

8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县公安局各部门

9

出生登记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政务服务网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10

死亡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1

暂住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2

居住证申领

《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3

居住证换、补领取

《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4

居住证签注

《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5

居民身份证申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6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7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8

服务公开

办事指南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信息产生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网



县公安局各部门

19

普通护照签发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信息产生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网



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20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1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2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 及签注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3

重点领域及职责业务信息

政府采购

采购意向公开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

依法公开

■政府网站



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交警大队

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依法公开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中标(流标)公告



合同公告



27

财政资金

(1)年度部门决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绩效管理相关规定、《临沧市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财政部门批复决算之日起20日内

■政府网站



(2)年度预算收支相关情况;

部门预算批复后15日内

(3)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出具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自评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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