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2〕-2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至28日在耿马县城召开,会期5天。
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通过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八、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九、选举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出席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其他。
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如需调整,授权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