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机构名称: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职 能: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规划管理、民房建设、工程质量、招投标、民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全面负责本乡范围内的村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实施工作。
3、负责本乡范围内单位建设工程选址、定点、审核呈报县建委核发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工作。
4、负责本乡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实施和市政设施管理。
5、负责本乡范围内的民房建设管理工作含质量、安全核发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和签发施工许可证。
6、负责全乡农村建筑工匠的管理工作。
7、查处民房建设中的违章违法行为,负责处理民房建设中的信访、投诉工作,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