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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允楞水库为耿马自治县“美丽河湖”的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0:18 点击率:

根据《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2022年市级和省级美丽河湖申报工作的通知》(临河长办字〔202239号)、《耿马自治县美丽河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3年)》(总河长令第5号)以及《耿马自治县美丽河湖评定细则(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经过准入自评、公众评价、专业评价、公示等程序,允楞水库达到耿马自治县“美丽河湖”评定标准,符合耿马自治县“美丽河湖”评定条件,现批准评定为耿马自治县“美丽河湖”。

特此公告。

 

附件1.耿马自治县县级美丽河湖准入自评评定成果报告

2.耿马自治县县级美丽河湖公众满意度调查成果报告

3.耿马自治县县级美丽河湖专业评价评定成果报告

 

 

                    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92

附件1

 

耿马自治县2022年度县级美丽河湖准入

自评评定成果报告

 

根据《云南省美丽河湖评定指南(试行)的通知》、《临沧市美丽河湖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2022年市级和省级美丽河湖申报工作的通知》(临河长办字〔202239号)相关要求由耿马自治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直责任县水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等10个部门,抽调10名专家组成技术评定专家组,于2022818日对允楞水库进行美丽河湖县级评定工作,对照《耿马自治县“美丽河湖”准入自评表》的9大项内容逐一进行自评,经过专家组讨论,允楞水库均满足9大项准入自评条件,同意将允楞水库列为耿马自治县美丽河湖。

 

 

 

附件2

 

耿马自治县2022度县级美丽河湖公众

满意度调查成果报告

 

根据《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2022年市级和省级美丽河湖申报工作的通知》(临河长办字〔202239号),我县认真组织开展申报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采用对沿允楞水库周边社区居民、民间河(湖)长、义务监督员等发放问卷调查表进行填写,并完成了收集工作,共计200。调查问卷内容涉及10道满意度问题。

其中,允楞水库满意选项998个,基本满意2个,不满意0个,根据公众满意度计算公式计算:公众满意度=(“满意”个数+“基本满意”个数)/(问卷份数×10)×100%,最终满意度为99.9%

满意度均高于95%,符合美丽河湖的申报条件。


附件3

 

耿马自治县2022年度县级美丽河湖

专业评价评定成果报告

 

根据《云南省美丽河湖评定指南(试行)的通知》、《临沧市美丽河湖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2022年市级和省级美丽河湖申报工作的通知》(临河长办字〔202239号)以及《耿马自治县美丽河湖评定细则(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由耿马自治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直责任部门县水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等10部门,抽调10名专家组成技术评定专家组,2022818日对允楞水库进行美丽河湖县级评定工作,进行美丽河湖县级评定工作,采用投屏讨论,统一赋分的方式对照《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市级美丽河湖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中的7大项33小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定打分。经评定允楞水库1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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