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和运营工作,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恢复受理县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批复》(耿政复〔2022〕26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恢复受理县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2年12月1日起恢复受理耿马县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二、轮候申请户1416户截至2023年9月5日未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复核表且未交件的申请户视为自动退出县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若需住房须重新提交申请书;
三、以公共租赁住房复核表交件及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新交件先后为分配公租房顺序;
四、复核件交件申请户及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新交件户累计3次抽选房源未入住的家庭将视为退出本次申请资格,若需住房须重新提交申请书。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0883—6128059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日